压力控制器保养作业执行前之准备工作:
执行保养作业前应作好工作安全要求:
为确保保养人员安全,减少意外的发生,于设备维修前应由生产部门确认完成各项安全防护准备工作,并于「修复单」中之「施工安全许可」栏签认后方可施工。
属明火作业、危险作业或特别危害健康作业等管制项目之保养维修工作,须依据「工作安全许可管理办法」之规定(填写「工作安全许可申请暨同意单」申请、核准,并依「各类施工作业安全检点表」及「各类施工安全作业标准」执行)经申请核准后才可施工。
属明火作业、危险作业或特别危害健康作业等管制项目之保养维修工作,应确认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已完成、防护器具已穿著配戴妥、灭火防火器具已备妥、通风换器设备已备妥及检查正常、「挂签」及「上锁」管理安全作业已确实,并指派安全督导员及监工。
设备检修中属转动、空气、蒸汽、气动等设备及电气线路之保养,应做好「挂签」及「上锁」安全管理方可进行作业。
转动设备检修前应关闭电源,并悬挂「保养修复中,请勿动」、「检修中,禁止送电」等警示禁止标示牌方可进行作业。
制程区若有特殊管制或设备跨厂之制程区,执行保养作业前应先会签相关制程厂核准后,才可进入作业。
同区域进行共同作业前,须先进行协议组织及指定一人指挥。
依据修复单上之设备编号,拿取设备保养记录档案,并查阅该设备以往保养修护资料以供本次
作业参考。
依据修护设备及保养项目准备所需之工具,及所需修换材料。
工作场所内有妨碍保养工作进行之物品,需协调生产值班人员搬离工作场所。
保养作业执行中注意事项:
执行保养作业中应作好工作安全要求:
如担任明火作业之安全督导员必须全程督导(包括延长作业时必须督导至完工),若需离开则应要求施工人暂停施工,或由原指派主管改派他人督导。原核准「工作安全许可申请暨同意单」之施工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作业项目等,如有更改时须依规定重新提出申请,经核准始得继续作业。
作业中拆除之零组件必须顺序排放编号,具方向性零组件需作记号,以避免漏装或是装错而造成机件损伤。
作业中拆卸下之机件地面应用纸板等防护材铺设,防止机件损伤及地面油污,不慎脏污时应即清理,避免扩大。
保养作业中要离去或工作有持续性无法当日完成者,应做好防护、标示措施及将工作中所有工具、器具放整齐,重要物品应上锁慎加保管。
保养作业执行后注意事项:
设备保养修复后,需将作业区整理清洁,再会同生产部门试车至正常后始得离去。
试车前如有工安环保应先报备相关单位或申请核准后始得进行,必要时要求相关单位派员会同试车。
各保养人员应于修复单记录保养工时,并于「修复记要栏」填写修复内容及主要换修零件 (种类、规格、数量)。
对于经常发生异常之设备应分析原因,并提改善对策。